起重機的工作原理如下:
起重機由驅動機構、工作機構、取放設備、操作控制系統和金屬構件組成。通過控制系統的操作,驅動機構將功率能量輸入轉化為機械能,將功率和運動速率傳遞給取放設備,取放設備將運輸的物料與起重機連接起來,通過工作機構的單獨或組合運動完成物料搬運任務。移動金屬構件將各部件連接成一個整體,并承載起重機的重量和重量。
起重機注:
1、每臺起重機必須在明顯區域掛上額定起重標志。
2、在工作中,橋上不允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。
3、無操作證、酒后不得駕駛起重機。
4、操作中一定要集中精力,不要說話,抽煙或做無關緊要的事情。
5、清潔車輛;不得堆放設備、工具、易燃品、易爆品和危險品。
6、起重機不能超載。
7、以下情況不允許吊裝:捆綁不牢固;零件過載;信號不明;斜拉;埋在地上或凍在地上的物品;被吊物品上有人;無安全措施的易燃、易爆、危險品;液體物品過多;鋼絲繩不符合安全操作要求;升降系統有故障。
8、起重機在無障礙物的線路上運行時,吊鉤或吊具和吊物底部必須離地面2m以上。如果越過障礙物,必須超過障礙物0.5m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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